桃園市李姓人妻去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鄭姓男子,雙方相談甚歡逐漸發展出婚外情,私下相互以老公、老婆相稱,李女先生曾目睹2人在台南地區十指緊扣,並根據2人之間鹹濕對話憤而提告;法院勘驗2人之間對話,李女曾向鄭男「每次愛愛,都很愛你」,鄭則回覆「妳是女騎士」,對話曖昧露骨、顯已超越正常男女交往,法官判處李、鄭應賠償李女30萬元,本案還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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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李姓人妻去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鄭姓男子,雙方相談甚歡逐漸發展出婚外情,私下相互以老公、老婆相稱,李女先生曾目睹2人在台南地區十指緊扣,並根據2人之間鹹濕對話憤而提告;法院勘驗2人之間對話,李女曾向鄭男「每次愛愛,都很愛你」,鄭則回覆「妳是女騎士」,對話曖昧露骨、顯已超越正常男女交往,法官判處李、鄭應賠償李女30萬元,本案還可上訴。 《詳全文…》